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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等12部门推广首批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经验

日期:2024-07-31  来源:  作者:

日前,商务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12部门办公厅(室)印发通知,推广全国首批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经验。通知及试点地区典型经验做法22日在商务部官网发布。

唐山、沈阳、大连等地实行书记或市长负责制,将便民生活圈纳入重要民生项目;济南、福州、南昌、贵阳等地通过“居民议事厅” “幸福圆桌会” “邻里茶叙室”等载体,广泛听取居民的“金点子” “土办法”;苏州、南京等地针对社区商业发展不同形态,分类推进便民生活圈建设……

2021年10月,商务部等部门联合确定了30个全国首批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目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形成了5方面、22项可复制推广的典型经验做法。首批试点地区要按照“两年试点、三年推广”的部署要求,做好三年推广期工作,确保完成2024年“70%以上的地级市行动起来”的目标。

通知还要求开展第四批全国试点、首批全域推进先行区试点申报工作。截至2024年6月底,三批150个全国试点地区已建设3946个便民生活圈,涉及商业网点88.82万个,服务社区居民7676万人。

 

通知原文: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商务部等12部门关于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的意见》(商流通函[2021]176号)、《商务部等13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3]401号)等文件要求,持续推动城市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商务部等12部门在前期工作基础上,现就推广首批试点经验,开展第四批全国试点、首批全域推进先行区试点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广首批试点经验

2021年10月,商务部等部门联合确定了30个全国首批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试点地区认真谋划部署,高标准推进建设,加强政策保障,取得阶段性成效,并形成了5方面、22项可复制推广的典型经验做法(见附件)。

首批试点地区要按照“两年试点、三年推广”的部署要求,在试点基础上,做好三年推广期工作,持续扩大便民生活圈覆盖范园,加快复制推广经验,让更多人民群众受益。对依据分级分类标准完成建设的生活圈,要以适当形式予以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提高工作辨识度,调动基层建设便民生活圈的积极性。其他批次试点地区要认真学习借鉴,对标先进,取长补短,因地制宜,加快推进便民生活四建设。相关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经验总结,通过召开现场会、区域片会等方式,推广典型经验,加强政策集成,调动更多城市建设便民生活圈的积极性,确保完成2024年“70%以上的地级市行动起来”的目标。

二、开展第四批全国试点、首批全域推进先行区试点申报工作

按照《商务部办公厅等10部门关于开展第二批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2)100号)确定的原则、条件、流程、内容等,继续开展全国第四批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申报。原则上,各省、自治区推荐不超过5个地级市,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推荐不超过3个区或师(市)。

为推动便民生活圈建设工作走深走实,在现有全国试点中,每年选取部分有条件的城市(直辖市的区),探索开展“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全域推进先行区”建设,再利用2年左右时间,实现便民生活圈对主城区的全覆盖。首批全域推进先行区试点申报,由各省、自治区自愿推荐1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愿推荐1个区或师(市),申报城市要在原有试点方案基础上,形成先行区试点方案,突出任务目标、实施步骤和政策保障,建设要求参照此前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请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于2024年6月15日前,将第四批试点、首批全域推进先行区试点的申报材料及表格(一式2份,含电子版)报商务部。

联系人:商务部流通发展司 罗艺 任宏伟

电话:010-85093763,85093794

传真:010-85093767

邮箱:luoyi@mofcom.gov.cn

附件:全国首批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地区典型经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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