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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名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日期:2018-12-08  来源:  作者:

景园学字[2018]第7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风景园林学(协)会,

学会各专业委员会、分会,各会员单位:

根据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科协办函组字〔2018269号,以下简称《通知》)文件精神,经研究,学会开展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通过中国科协向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提名候选项目(人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范围和要求

1、本次提名在学会会员内部进行,所提名候选项目第一完成单位及第一完成人应为学会会员,所提名候选人应为学会个人会员。

2、本会向中国科协提名风景园林领域的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人选)2项(人)。

3、提名项目(人选)须获得过本学会/省部级科技奖励一等奖及以上奖项(科普类项目不受此限制),具体要求详见《通知》(附件)。

4、已经或拟经其他渠道提名的项目(人选),请勿重复提名。

二、材料报送要求

1、承诺书1份。需提名候选项目第一完成人签字,内容包括将中国科协作为唯一提名渠道,以及项目符合提名条件的承诺等。

2、提名材料非涉密证明1份。由提名候选项目第一完成单位出具并加盖单位公章。

3、纸质提名书3套。其中原件2套(右上角标明原件),复印件1套。提名书及附件应一并装订,不要封皮。请严格按照《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要求填写,提名书及工作手册请登录国家奖励工作办公室网站(www.nosta.gov.cn)下载。

4、请于1216前将纸质版材料通过顺丰快递寄至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秘书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914361120@qq.com,逾期不予受理。

三、评审与推荐

学会将组织评审委员会对提名项目(人选)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的项目(人选)由学会推荐至中国科协。评审情况以学会文件公布为准,不另行通知,申报材料不退回。

联系方式

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秘书处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3号建筑文化中心C6001

联系人:金荷仙 刘艳梅

电话:010-88083198

传真:010-88082100

  

2018128

中国风景园林学会


1、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doc  
2、关于提名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通知(红头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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