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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4年度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团体标准项目的函

日期:2023-10-24  来源:  作者:

景园学字[2023]9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风景园林学(协)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风景园林学会,学会各专业委员会、分会,各单位会员:

为贯彻落实《标准化法》要求,保障风景园林团体标准的有效供给,做好2024年度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根据《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启动2024年度团体标准项目征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和范围

立足建设宜居、韧性、智慧城市,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围绕提高城乡生态系统质量和服务能力,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提升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服务的科学化、智能化、精细化水平,促进绿色公共空间开放共享,推动城乡历史文化载体保护与利用,促进中国园林文化、技艺传承发展,推动绿色低碳建设,提出相应的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施工养护、运行维护全过程)标准,监测检测、评估评价、管理和服务标准,以及材料产品标准。

提出标准立项申请的项目应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可操作性、协调性和可扩展性等,应快速响应创新和市场对标准的需求。团体标准的技术要求应高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二、申报要求

立项申请应当具备扎实的前期调研基础,主要技术指标和标准内容要科学合理,并得到应用和验证,原则上应完成标准初稿。申请说明应当包括立项目的、立项理由、标准适用范围和技术要求、国内外相关标准情况等。

 

三、报送方式

(一)填写《2024年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团体标准项目建议书》,与标准初稿一并提交,同时签订承诺书,我会会员单位的立项申请将被优先考虑。

(二)将填写好的《2023年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团体标准项目建议书》Word文件和盖章后PDF扫描件、承诺书盖章后PDF扫描件以及标准初稿一并发送至标准化技术委会员会邮箱。

 

四、其他事项

(一)请于2023年11月30日前,将项目建议书word文件和盖章后PDF扫描件、承诺书盖章后PDF扫描件以及标准初稿发送至邮箱。

(二)申报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单位名称应与公章一致。

(三)学会将组织标委会委员对立项申请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的准予立项并公布。

 

五、联系方式

中国风景园林学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联系人:徐锦

电话:010-57365372

邮箱:chslabwh@163.com 

 

 

○二三年十月二十日


附件1: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团体标准项目建议书.docx  
附件2:关于申请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团体标准制修订的报告(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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