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园学字[2023]41号
学会各专业委员会、分会:
根据中国风景园林学会2023年工作计划,结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培训办班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和《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培训办班管理办法》,在各单位培训需求申报的基础上,经研究,确定中国风景园林学会2023年度培训计划,现予印发。
请你们配合做好培训相关组织工作,严格执行《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培训办班管理办法》各项规定,切实以服务风景园林行业发展为宗旨,以提高行业从业人员业务水平为出发点,做好课程设置和培训组织,力求实效,提高培训质量。培训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勤俭办会,严禁组织公款旅游、收受礼金、招生宣传,严禁发放高档纪念品等。
培训项目由学会统一管理,原则上由各申报单位具体组织落实。培训通知由申报单位起草,发送学会秘书处审核后盖章印发,各单位不得自行拟文下发,更不得未经同意,自行举办培训。秘书处应及时跟踪计划执行情况,在培训项目执行时,可实地了解培训组织情况。培训项目结束一周内,各申报单位应将培训情况总结发送学会秘书处,以便及时报道并掌握培训完成情况。所有计划项目原则上应于本年度内完成,如发生调整须在培训计划时间前一个月,向学会秘书处报备。
联系人:高雅 刘艳梅
联系电话:010-88083198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