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方案审查+竣工验收 绿化保“量”还要保“质”
小区绿化频遭“缩水”,业主维权却困难重重。根据南京市绿化条例,城市新建居住区绿地率不得低于30%,绿地率的范围,在一个小区内,又分组团绿地和宅旁绿地。
所谓宅旁绿地,是指住宅建筑四周的绿地;组团绿地则是居住绿地中引导居民进入、供居民共同使用、具有一定规模与游憩功能的绿地,组团绿地内一般包含休息活动设施、景观小品等。
对于居住区附属绿地的要求,以往只需现场测量这些绿地面积,达到小区用地面积的30%即符合规定。只看面积,不看地上的具体生长物,仅把控小区绿地面积的问题。
于是,不少开发商为降低成本,就在小区绿化品质上“缩水”或打“擦边球”。而业主在维权时,也往往因执法部门缺少处罚依据,合法权益难以保障。
类似上述问题在该市园林部门介入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后,有望得到遏制。
现在审查不仅要保证小区绿地面积达标,还要对绿化品质把关。在绿化设计方案征求意见阶段,园林部门就要组织相关专家召开审查会,审查绿地率、透水铺装率、植物规格、窗户与乔木间距等指标,相关专家按照适地适树原则,从植物品种搭配、风格、特色,绿地功能分区、布局的合理性提出审查意见。
要按照产生生态效益最大化的“乔灌草”复层配置模式,尽量少用城市道路绿化树种,选用彩叶树种、开花乔木,乔、灌、草坪搭配,既有层次感,又有品质。
对于审查通过的绿化设计方案,园林部门将加盖绿色图章,待项目竣工验收时,再对照竣工图逐项核实备案,确保设计方案落地不走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