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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关于2020年“科协组织凝心聚力工程”研究和建设项目申报的通知

日期:2020-07-08  来源:中国科协  作者: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加强科协系统组织力建设,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拟委托有关专业机构承担2020年“科协组织凝心聚力工程”有关项目的研究和建设工作,现就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内容

    围绕“创新组织建构模式和工作机制研究”等开展专题研究和建设,具体内容详见《申报指南》。

    二、申报资格

    (一)申报对象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具有研究能力的企事业单位与社会团体,具备课题研究所需业务能力和专业团队,有一定研究基础,熟悉科技和科协工作,了解科技类社会组织工作规律,能够提供开展研究工作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申报单位应符合政府购买服务规定的相关资质。

    3.申报单位应具备项目研究和建设所需业务能力和专业团队,有一定研究基础,能够提供开展项目工作的必要条件。

    4.申报单位应明确承诺严格按照国家财政经费管理规定和《中国科协财政项目管理办法(修订)》开展项目研究。

    5.同一申报单位申报项目最多不超过2项。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时间

    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0710日下午17时前(以纸质材料送达为准)。

    (二)申报材料

    1.申报单位应按照要求完整填写《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项目申报书》,按照项目申报书模板提示内容编报经费预算;申报材料内容详实,实施方案具体,操作性和逻辑性强,明确实施项目的保障支撑条件。《项目申报书》应由项目负责人认真审核后签字确认,经项目申请单位审查确认后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2.《项目申报书》纸质版应一式5份(其中1份为原件即可),密封后邮寄至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详细附后);因疫情防控要求,申报材料不接待现场受理。

    3.《项目申报书》电子版应同时发送至邮箱(详细附后)。

    四、评审程序

    1.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将按规定程序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组织专家评审组集体评审。

    2.形式审查包括: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和有效性,申报单位是否符合项目申报主体要求等。未通过形式审查的申报材料不再进入专家评审程序。

    3.专家评审组依据评审要求和项目研究需要等对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进行集体评审,产生相应项目意向承担单位。

    4.评审结果将在中国科协官网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在15个工作日内组织签署项目合同,启动项目研究工作。

    五、工作要求

    1.项目承担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委托约定认真开展研究和建设工作,积极创造实施本项目的工作条件,配齐配强工作力量。研究过程中如出现约定以外的情况,应第一时间联系沟通,双方商定后方可按照实际情况调整。

    2.项目承担单位应严格按照《申报指南》中任务指标按时提交项目成果,产出效益真实。

    3.项目承担单位一般应在20201231日前完成项目任务并提交结题申请报告,按照约定配合完成项目结题验收和后续收尾等工作。

    4.项目承担单位形成的该项目研究成果归中国科协所有,未经授权不得公开发表或用于其他用途。

    六、联系方式

    咨询联系人:徐老师

    咨询电话:(01068571890

    电子邮箱: zzjs@cast.org.cn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3号,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组织处(收)

    邮编:100863

  附件1 申报指南.docx

附件2 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项目申报书.docx

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

202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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