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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学会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日期:2017-09-18  来源:  作者:

景园学字[2017]第3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风景园林学(协)会,

学会各专业委员会、分会:

    为表彰先进、凝聚力量,进一步调动和发挥广大风景园林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会的改革与发展。根据《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章程》和《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评选办法》(附见1)(以下简称“《评选办法》”)要求,学会将继续开展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评选活动,并在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上进行表彰。

    经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每个单位可推荐1-2名先进工作者。请按《评选办法》要求填写《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先进集体申报表》(附见2)和《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先进工作者推荐表》(附件3),并于2017925日前将材料寄至学会秘书处并发送电子版到指定邮箱。

    人:李长明 张映晓     联系电话:010-88082568

    电子邮箱:chslahyb@163.com    邮编:100037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3号中国建筑文化中心C6001

     

中国风景园林学会

二○一七年八月三十日


1、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办法.docx  
2、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先进集体申报表.docx  
3、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先进工作者推荐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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